關于夏書琪等14戶承租家庭2024年資格復審不符合取消保障的公示
根據《建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建寧縣城區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專畢業生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建政文〔2022〕52號)文件精神,經多部門聯合審查,現將夏書琪等14戶縣城區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專畢業生公租房承租家庭資格復審不符合取消保障資格予以公示。公示期從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止。
若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正常工作時間向相關單位提出投訴。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依據復審結果予以登記。
監督舉報電話:
縣住建局辦公室:0598-7975358
縣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駐縣發展和改革局紀檢監察組:0598-398081
附件:《夏書琪等14戶承租家庭2024年資格復審不符取消保障資格的名單》
建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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