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寧縣溪源鄉楚尾村文化廣場建設項目使用集體土地告知書

日期:2025-01-03 16:33 來源:建寧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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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集體土地告知書

                          自然資聽告字20251號                          

溪源鄉楚尾村民委員會:

為實施建寧縣國土空間規劃和楚尾村莊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建寧縣溪源鄉楚尾村文化廣場建設項目使用你村集體土地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使用集體土地情況

1、土地用途:本次使用的土地用于建寧縣溪源鄉楚尾村文化廣場建設項目,屬于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2、土地位置:該宗地需使用你村集體土地,總面積為0.2112公頃。(四至范圍詳見勘測定界

3、地地類、面積情況:水田0.1530公頃、田坎0.0143公頃、村莊0.0439公頃。

二、補償安置情況

本批次使用集體土地為楚尾村統一經營管理,未分包到戶,無需辦理補償安置。

本批次使用集體土地按規定無需落實社保保障措施。

三、你村應及時將本告知書在本村范圍內張貼公布并通知被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四、你村應按照《村民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召開會議,充分征求各權利人意見,并討論研究決定。擬用土地四至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使用集體土地有不同意見,應當在本告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村委會提出異議或提起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

五、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擬使用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補償。

 

 

 

建寧縣自然資源局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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