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寧縣委辦公室 建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建寧縣文體和旅游局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日期:2019-04-01 10:55 來源:建寧縣政府辦
| | | |

  建寧縣文體和旅游局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三明市委辦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寧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明委辦發〔2018〕33號)和《中共建寧縣委辦公室、建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寧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委辦〔2018〕99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建寧縣文體和旅游局(以下簡稱縣文體和旅游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新聞出版廣電局牌子,歸口縣委宣傳部領導。

  第三條  縣文體和旅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于文體和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體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藝術、體育、旅游、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版權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擬訂并組織實施文化藝術、體育、旅游、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版權的規范性文件。

  (二)統籌規劃文體事業、文體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文體、旅游、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版權的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制定和頒發全縣體育競賽計劃和競賽規程,負責全縣體育競賽工作,負責組織舉辦全縣運動會、各單項體育運動競賽和上級體育部門下達我縣舉行的體育比賽活動;研究和指導業余訓練工作;推進文體、旅游、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ㄈ┕芾砣h性重大文體、旅游、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活動,指導全縣文體、旅游、廣播電影電視設施及基層文體、旅游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游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體產業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游市場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域旅游。

  (四)負責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的發展。

 ?。ㄎ澹┴撠煿参幕聵I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負責推進文體、旅游、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技創新發展,統籌推進文體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扶助農村和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組織實施全縣農村電影放映等廣播影視重大工程;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群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推動機關、社區、農村、學校、企業和部隊的文體工作。

 ?。ㄆ撸┙M織、協調全縣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以及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管理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館(紀念館),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ò耍┙M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培育新產品、新業態,推動文體、旅游、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負責管理全縣A級旅游景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各類旅游發展資金及其他旅游開發建設資金,引導旅游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支持旅游產業園區、生態旅游示范區、旅游度假區發展和促進旅游休閑、旅游消費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旅游商品和旅游演藝項目開發。

  (九)指導全縣文體、旅游、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發展,負責對相關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市場。依法受理旅游投訴,維護旅游消費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協調假日旅游工作。

 ?。ㄊ┴撠煿芾砦捏w、旅游、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縣性市場違法行為,督察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規范文體企業、旅游企業、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建立文體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文化、體育、旅游市場綜治、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十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承擔系統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工作,把握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協調全縣重大廣播電影電視宣傳任務和全縣重大文化宣傳任務的落實;擬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媒體融合技術標準,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負責全縣廣播節目傳輸覆蓋、運行維護、技術檢測和安全播出;監管全縣播出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絡傳播的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廣播劇、電視?。ê瑒赢嬈┑墓芾砉ぷ?;負責本區域內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單位許可證的管理。

 ?。ㄊ┮婪ūO管報刊、印刷復制企業以及音像等其他非紙質媒體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內容,組織對報刊、內部資料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監管從事出版活動的機構(含民辦機構);負責監管互聯網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負責本區域內的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及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和涉外侵權的行政案件,打擊盜版活動;負責出版環節作品及電影動漫節目的監管,按照網絡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游戲出版物的網上發行實施監管;加強掃除淫穢色情出版物、打擊非法出版活動(以下簡稱“掃黃打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出版物市場的執法監管職責;承擔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三)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體育、旅游、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對外以及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市場開發工作,推動優秀傳統文化走出去。

 ?。ㄊ模┌从嘘P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隊伍管理和教育指導培訓。

 ?。ㄊ澹┏修k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ㄊ╆P于動漫和網絡游戲管理的職責分工??h文體和旅游局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的市場監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管理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建設、項目建設、會展交易??h文體和旅游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要加強溝通協作。

  第四條  縣文體和旅游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股)。綜合協調機關和下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息和信息化、保密、政務公開、會務、督查督辦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規章制度建設、黨建、機關效能、績效管理、機關行政后勤、計劃生育、應急、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綜治信訪、法治宣傳、檔案、離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文件,牽頭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旅游、文物、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年度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課題調研活動和起草綜合性調研報告。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文化藝術、旅游、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

  負責編制局機關預決算計劃,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指導、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ǘ┪幕囆g股(體育股)。承擔公共文體服務和旅游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廣場文化活動、社區文化活動,開展節假日群眾文化活動。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化理論研討和文藝創作活動。負責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負責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建寧優秀文化,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指導專業民辦藝術表演團體的藝術業務工作;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實施全縣性藝術展演、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監督、協調、管理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

  負責全縣體育工作,研究擬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行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農村體育、社區體育、行業體育、少數民族體育、老年人體育和殘疾人體育及其它社會體育的發展;協同有關部門(社團)組隊參加各級群眾性體育比賽,負責審核和申報社會體育指導員,指導全縣群眾體育協會工作。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積極發揮他們的作用。協調各體育場館服務于競技體育和群眾體育活動。指導少體校開展競技體育業余訓練和比賽;管理體育競賽市場;負責裁判員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審核和申報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

 ?。ㄈ┦袌龉芾砉桑ń▽幙h“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組織對文化、旅游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旅游、文物、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聯合執法,規范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規范市場秩序,監督實施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監管文體和旅游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承擔旅游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游市場、旅游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受理與處理旅游投訴。依法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游戲服務和電子游戲機等產品內容進行審查和監管。協調、指導文藝演出、文體娛樂、互聯網文化、動漫、文化藝術品、廣播電視、音像制品等市場監管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機構(含民辦機構)進行監管。協調本系統安全生產、安全防患的監管工作。

  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法律事務和有關規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處罰案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工作。擬訂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指導監督實施。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核、核準、審批、備案、轉報及相關業務政策咨詢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法律事務、系統普法等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相關事項的審核、核準和審批工作。負責與行政服務中心聯系溝通及窗口管理。組織全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指導、規范社會組織的審核審批和管理工作。

  擬訂并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和互聯網“掃黃打非”計劃。組織協調全縣“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區域的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打擊侵權盜版、“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和評先評優工作。指導和監督縣級“掃黃打非”工作。承擔全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ㄋ模┞糜喂芾砉?。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體和旅游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培育新產品、新業態。指導旅游招商引資,引導旅游業社會投資,指導協調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文體旅游項目、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重點項目以及區域特色產業集群建設。負責國家、省、市級各類產業基地、項目建設的申報、管理,督促、指導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協調整合旅游及關聯行業、產業服務資源,負責旅游經濟運行分析工作,協調旅游經濟運行中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問題。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產品及相關產業規劃,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產品的會展交易。促進涉臺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產業對接。

  承擔文體和旅游資源普查、專項規劃、開發和保護。負責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游、紅色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發展。負責建立全縣智慧旅游體系。負責全縣A級旅游景區質量管理和等級評定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旅游星級飯店的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導游人員的注冊登記,組織社會導游人員參加年度審核和培訓,負責旅游行業、導游人員的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行業信用和質量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縣行業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行社、導游的管理和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統計工作。

  收集研究發布旅游市場信息,建立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詢平臺,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信息咨詢服務工作。承擔國內文體和旅游市場開發工作,加強對外交流協作,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場。組織指導大型旅游節慶活動和促銷活動;擬訂文化、旅游、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及對臺港澳交流合作政策;組織實施文體、旅游、廣播電影電視對外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建寧居民赴臺港澳旅游的相關事務,推動區域協作事務開展,推動建寧文化走出去。

 ?。ㄎ澹┪奈镞z產股。擬訂并組織實施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文物資源資產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保護和歷史建筑保護與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文物保護維修和合理利用等工作;負責博物館、紀念館藏品的征集、保護、陳列、研究、展示、安全防范、規范化管理以及免費開放工作;協調出土文物移交博物館收藏展示工作;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含水下文物),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全縣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展覽和傳播工作;組織實施我縣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普及、傳承,推動我縣有關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負責博物館、紀念館、非遺工作的交流活動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與日常管理工作。

 ?。V播影視股(新聞出版股)。擬訂全縣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事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規劃和藝術科研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研工作、成果推廣及裝備技術提升。組織協調廣播電視電影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播出單位、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的監管;負責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實施準入退出管理;承擔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絡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內容的監管工作,負責違規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和傳播有害信息的查處工作;監管全縣各類公共場所及交通工具等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業務和移動電視、移動數字多媒體廣播業務。負責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和管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承擔系統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工作,把握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全縣文體和旅游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文體和旅游新聞宣傳和新聞媒體的協調聯絡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電影活動,推進全縣電影業改革和發展。負責全縣農村、社區和學校電影公共服務的規劃和管理,組織實施全縣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負責監管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依法監管報刊、印刷復制企業以及音像等其他非紙質媒體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內容,組織對報刊、內部資料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監管從事出版活動的機構(含民辦機構)。監管互聯網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依法監管出版物市場。負責出版環節作品及電影動漫節目的監管,按照網絡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游戲出版物的網上發行實施監管。按規定組織實施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印制、發行工作。按規定監管、指導教科書印刷、發行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社區)書屋工程。監管駐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及記者站,組織查處新聞違法違規活動,組織查處印刷復制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版權保護和管理。依法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依法監管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組織開展反盜版活動。依法處理涉外及涉港澳臺的著作權事宜。監管著作權貿易、外國作品著作權認證及作品自愿登記工作。指導和管理新聞出版對外以及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