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建寧縣2020年農產品加工企業購置設備補助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0-05-19 15:10 來源:建寧縣扶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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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經濟開發區,有關農產品加工企業: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扶貧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農〔2019〕17號)要求,為了做好我縣2020年農產品加工企業購置設備補助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 
  1.申報條件。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申報企業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且無不良信用記錄。要按照《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扶貧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農〔2019〕17號)和修訂的部分條款(詳見附件)確定的條件和范圍申報項目。 
  2.補助對象??h域內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購置及上一年度未補助設備,對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村的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購置及上一年度未補助的設備給予重點支持。加工設備購置的發票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 
  3.補助標準。補助標準為以農產品加工企業購置設備全額30%為上限(以設備購置增值稅發票金額為準),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申報程序 
  各鄉鎮要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好項目申報工作,項目申報由申報企業向縣財政局和縣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企業做好項目申報和材料審核工作。審定合格的項目,在本縣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聯合進行項目批復,并上報省財政廳、省農業廳備案。 
  三、申報材料、申報時間 
  (一)申報材料。申請農產品加工企業購置設備補助項目資金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申報項目申請書(企業和項目基本情況);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3.設備的購置合同、匯款憑證、發票、照片等有效憑證及相關資料; 
  4.建寧縣農產品加工企業購置設備補助項目資金申請情況表(附件)。 
  5.《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6.以上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一式2份報縣財政局和縣農業農村局。  
 ?。ǘ┥陥蠼刂箷r間:2020年8月30日。 
  四、聯系方式 
  縣財政局聯系人:邱文婷  聯系電話:3981945 
  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余金富  聯系電話:3966936 
  五、其他事項 
  請各鄉(鎮)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附件:1.建寧縣2020年農產品加工企業購置設備補助專項資金申請情況表; 
      2.承諾書; 
      3.《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扶貧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農〔2019〕17號)。 
  
  
                            建寧縣農業農村局       建寧縣財政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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