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公告
一、資金分配原則
按照因素分配法,根據脫貧人口戶數,將資金切塊下達至各鄉(鎮),其中,支持補齊基礎設施短板資金為省上帶帽資金。
二、明確扶持重點
各鄉(鎮)應緊緊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主要用于以下兩個方面:
(一)支持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
1.支持脫貧戶(含易致貧返貧監測對象,下同)自主經營、自主創業,發展特色優勢農業和農產品加工、休閑農業(“農家樂”)、森林旅游、電子商務、流通配送等項目,每戶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0元。
2.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5戶以上)帶動脫貧戶發展生產、穩定就業,每帶動1戶補助5000元,每個經營主體(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支持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脫貧勞動力(含易致貧返貧監測對象,下同)就地就近就業,每吸納1個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半年以上)補助5000元。
4.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項目,支持集中安置區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一站式”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以補促建,每個安置區(或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支持補齊基礎設施短板。
支持客坊鄉里源村(省際邊界村)、黃坊鄉蘆嶺村(省際邊界村)、黃坊鄉將上村、溪源鄉蔣坊村等4個村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每村補助50萬元。主要用于水、電、路、網等農業生產配套設施,以及垃圾清運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設施建設。每個村實施的具體項目應從項目庫申報的項目中選擇(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安排),并確保年內完成項目建設。
三、抓好工作落實
本次資金重點支持產業發展,并傾斜支持監測對象,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推進鄉村振興。各鄉(鎮)要根據疫情防控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實際,統籌安排相關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資金安排方案于2022年2月25日前報送縣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縣財政局備案。
四、強化資金監管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等有關規定,精準使用資金,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防止資金結余。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發揮12345平臺作用,資金安排情況及時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福建省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強化監管。要規范項目資產管理,及時將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納入監管范圍,確保項目持續發揮效益。
附件:1.2022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2.2022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任務清單
3.2022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建寧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
2022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
鄉(鎮) |
合計(萬元) |
支持脫貧人口發展生產穩定增收 |
支持補齊基礎設施短板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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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鎮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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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口鎮 |
20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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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心鎮 |
29 |
29 |
|
|
|
黃埠鄉 |
15 |
15 |
|
|
|
客坊鄉 |
74 |
24 |
50 |
|
|
黃坊鄉 |
109 |
9 |
100 |
|
|
溪源鄉 |
57 |
7 |
50 |
|
|
均口鎮 |
30 |
30 |
|
|
|
伊家鄉 |
21 |
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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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70 |
170 |
200 |
|
附件2
2022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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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 |
指導性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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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
|
溪口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
|
里心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
|
黃埠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
|
客坊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支持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 |
|
黃坊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支持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 |
|
溪源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支持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 |
|
均口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
|
伊家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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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2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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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2022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
||||||
|
主管部門(單位)名稱及部門預算編碼 |
縣農業農村局 |
補助區域 |
各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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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情況(萬元) |
資金總額 |
370 |
|||||
|
其中:財政撥款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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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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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 |
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中央財政銜接資金重點用于支持脫貧人口發展穩定生產增收,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短板,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提高特色現代農業發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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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目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項目鄉鎮 |
區域目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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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績效指標 |
產出指標 |
成本指標 |
支持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脫貧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
每吸納一個貧困人口就業補助資金 |
全縣9個鄉鎮 |
5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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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量指標 |
扶持建檔立卡脫貧戶發展特色產業項目 |
有發展產業的脫貧戶每戶補助資金 |
全縣9個鄉鎮 |
≤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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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生態效益指標 |
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提升 |
得到補助的村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提升的比例 |
相關鄉鎮 |
≥90%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區農民滿意度 |
項目區農民滿意度 |
相關鄉鎮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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