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和福建省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將禁止在閩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建寧段)建設征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閩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建寧段)建設征地涉及建寧縣濉溪鎮高沙洲段、水西段、袁莊段、溪口鎮溪口段、馬元至桐元段、黃坊鄉將上至蘆嶺段,工程建設征地范圍為永久征地。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閩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建寧段)建設征地范圍內,嚴禁進行任何永久性或臨時性的基本建設(擴建、改建和續建);嚴禁新開荒、造地活動;嚴禁新種植果樹、竹類等經濟作物或林木。
三、嚴格控制工程建設征地范圍內的人口遷入。在本通告發布后,除出生落戶和正?;榧?、軍人轉業退伍、大中專畢業生及服刑人員回原籍等按規定準許遷入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遷入;屬非正常分戶或突擊分戶的,有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分(立)戶手續。
四、凡違反本通告規定遷入人口、分立戶籍、增建(搶種)地面附著物等行為的,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設征地實物調查和補償范圍。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閩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建寧段)建設征地范圍示意圖
建寧縣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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